全县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752人,金额达734万元;全县城镇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为9823人,比上年下降2.9%,发放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3866万元,同比增长0.24%;农村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为17455人,人数与上年持平,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3032万元,同比增长17.2%。年末拥有敬老院9所,床位数367张,收养人数310人。 十、环境保护、能源消耗和安全生产 环境保护:2015年,全县四项主要污染物削减量为:化学需氧量3651.65吨,氨氮257.46吨,二氧化硫6221.02吨,氮氧化物1845.92吨。城区废气和水源污染治理成效明显。 能源消耗:201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费总量为85.14万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0.1%。其中,煤炭消费量21.93万吨,下降23.22%;电力消费量60267万千瓦小时,增长2.82%。万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源消耗6.1吨标准煤,下降0.3%。万元GDP能源消耗1.77吨标准煤,同比下降4.69%;万元生产总值电耗1602.9千瓦时,同比下降13.06%。 安全生产:全年共发生各类事故29起,死亡7人,受伤26人,直接经济损失73.7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上升3.8%,死亡人数下降12.5%,受伤人数下降10.4%,经济损失上升0.69%。全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6起,死亡6人,受伤26人;火灾事故12起,无人员伤亡;煤矿事故1起,死亡1人;农机和危险化学品等领域均未发生事故,未发生重大森林草原火灾。亿元地区生产总值死亡率为0.16人。 注: 1、本公报生产总值为初步核算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公报中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生产总值核算执行国家统计局2012年制定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因统计调查单位发生变化,现有数据与上年采用同口径相比。 4、固定资产投资按现行统计口径,不含农户投资,包括计划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两部分。 5、城乡居民收入为城乡一体化住户统计口径范围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为同口径相比。 6、文化产业增加值为年快报数据,增长速度按现价计算。 7、本公报部分数据为部门统计数,由相关部门提供并审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