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全年申报省州各类科技计划项目29项,获准立项24项,其中:省级立项14项,州级立项10项。科技对国民经济贡献率达53%。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有艺术表演团体1个,图书馆1个,年末藏书5.84万册,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1个,城乡文化站10个。 年末全县共有卫生机构158个。医院和卫生院床位830张(医院床位667张),专业卫生技术人员481人,其中:医生320人。传染病发病率148.39/10万人。 全年共组织群众体育运动62场次,组织参加州级以上体育运动10场次,我县体育健儿参加州级以上体育竞技比赛获得奖牌56枚,其中:金牌19枚、银牌20枚、铜牌17枚。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常住人口24.11万人,出生率11.60‰,死亡率 7.05 ‰,人口自然增长率4.55‰。 按公安户籍人口统计,年末全县总户数88311户,比上年减少610户,年末总人口240891人,比上年末减少1045人,减少0.43%。其中:乡村 人口196171人,城镇人口44720人;女性人口118625人,男女性别比为103.1(以女性为100计算)。全年出生人口2553人,死亡人口 1561人。17岁以下49615人,18-34岁57763人,35-59岁98289人,60岁以上35224人。少数民族人口105645人,占总 人口的43.9%,其中:彝族93077人,占总人口的38.6%;白族9393人,占总人口的3.9%;回族2105人,占总人口的0.9%。 年末单位从业人员10450人,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6530元,其中:在岗职工8878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1759元。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961元,比上年增加789元,增长11.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000元,比上年增加135元,增长2.3%。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657元,比上年增加2302元,增长9.5%;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467元,比上年增加792元,增长5.4%。 年末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居住面积76平方米,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居住面积47平方米。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和再就业人数3860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510人;特殊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860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262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44%。 全年共组织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22184人(国外249人,省外2599人,省内县外3969人,县内15367人),全年共实现劳务收入总额79862.4万元。 年末全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9386人,全年收缴企业养老保险金总额5970万元。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6500人,全年共发放失业保险金 126.44万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3435人,(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1925人),全年支付基本医疗保险金总额1918万元。全年 共有21.04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8.58%,筹集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9886.96万元,累计补偿资金8497.72万元,新型 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使用率85.94%。 全县共有13.39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年征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1166.6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95.3%。 年末共有城乡敬老院10所,床位220张,在院收养老人 137人。全年共有4174户、6222人次得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救济,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2216.1万元;全年共有3902户、12496人 次得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2007.38万元。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1812.58万元。全年共发放救灾救济物资12万 件,救灾救济资金2500.11万元。 十一、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年末实有耕地面积21.44万亩,与上年持平;全县有中小型水库78座,总库容6954万立方米,与上年持平,全年水利工程供水量6415万立方米,比上 年减少0.1%。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3.73%。全年全县降雨量816.5毫米,比上年增加106.3毫米,年平均气温16.10C,与上年持平,年日照2327.9小时,比上年减少131.3小时。 年末县城建成区面积达7.8平方公里,县城绿化面积37.93万平方米,城镇化率为31.90%,比上年提高2.31个百分点。 全年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30起,死亡7人,直接经济损失134.41万元;全年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0.15人,比上年减少0.27人。其中: 道路交通死亡事故4起,死亡6人,直接经济损失7.15万元;工矿商贸企业事故1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80万元;火灾事故25起,直接经济损失 47.26万元。 注:1.本公报所列数据地区生产总值、农业、工业、投资、建筑业、商贸、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等均为上级统计部门最终审定数。 2.各项指标对比基数均为2014年公布的年报统计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