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增长合理平衡。年末全县总户数257467户,总人口818482人。总人口中,按性别分,男性414561人,女性403921人;按户口性质分,农业人口692121人,非农业人口126361人。出生人口11573人,死亡人口2726人。人口出生率为14.14‰,人口死亡率为3.33‰,人口自然增长率10.81‰。城镇化率首次突破30%大关,达到33.62%。 收入就业共进加快。201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6253元,增长14.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82元,增长10%。全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0742元,同比增长26.8%。其中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3695元,同比增长32.1%,城镇集体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3357元,增长9%,其它经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5168元,增长12.4%。是年,全部从业人员40.63万人,比上年增长5.8%;第一产业从业人员16.35万人,增长1.6%;第二产业从业人员12.64万人,增长5%;第三产业从业人员13万人,增长4%。三次产业从业员在上年的基础上持续增加,其中第二产业增长为最快、第三产业次之。劳动力就业转移的主要方式仍是外出务工,全年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达到18万余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