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数字电视用户达到14.57万户,当年新增2100户。全年出版各类报纸540万份。
2015 年承办了市级以上体育赛事68项,其中国家级赛事7项、省级11项、市级50项,参加比赛运动员达12000人次;全年我县运动健儿在市级以上运动会破市 运会记录2项、破市最高纪录3项,获得金牌92枚。全年开展群众性赛事活动300多场次,参加人数10万余人次。培训救生员140名,完成国民体质监测 2380人。 年 末拥有医疗卫生机构202个,其中医院6家、卫生院27家、妇幼保健院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34个。拥有医疗床位1775张,其中医院床位1547张; 卫生技术人员2669人,其中执业医师703人、执业助理医师310人、注册护士984人;每万人拥有医院(卫生院)床位数39张;每万人拥有卫生技术人 员57人,其中医生19人。全县年末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9.70万人,参保率为98.7%,全年报销金额2.82亿元,比上年增长25.3%。全 县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4.9‰、4.5‰。 十一、人口、就业、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县年末户籍人口46.41万人,其中男性23.06万人、女性23.35万人;城镇人口17.15万人;60岁以上人口9.56万人,占总人口的 20.6%,占比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3715人,出生率为8.0‰;死亡人口3206人,死亡率为6.9‰;人口自然增长率为 1.1‰。全年计划生育率为96.9%。全年新增城镇就业1164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5355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6%。 据城镇居民家庭抽样调查,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1132元,比上年名义增长8.3%;其中,工资性收入增长7.9%,经营性收入增长 5.3%,财产性收入增长14.6%,转移性收入增长11.0%;人均消费支出28681元,增长8.1%;年末人均住房面积48.0平方米。据农村居民 家庭抽样调查,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3556元,名义增长9.2%;其中,工资性收入增长9.5%,经营性收入增长6.3%,财产性收入增长 34.4%,转移性收入增长11.9%。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6420元,增长9.0%;年末人均住房面积60平方米。 全县年末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22.32万人,比上年增加0.96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6.70万人,增加1.12万人;参 加失业保险人数10.75万人,增加0.7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13.47万人,减少0.42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11.37万人,增加0.2万人。 年末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人数达到3.93万人,比上年增加0.26万人;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5.58亿元,增长7.9%;当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76亿元,增长76.5%。 全县年末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拥有床位3269张,收养人数1146人;年末城镇“三无”、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对象314人,集中供养率 99.4%。全年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4660户,人数6679人,其中城镇752人、农村5927人;全年发放低保保障金2988万元;低保标准 为1-10月城镇每人每月530元,农村为400元,11月起城乡同标每人每月615元。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1.80亿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1007万 元。 十二、资源、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和社会安全 全县年降雨量1728毫米,比常年多314毫米,比上年多278毫米,雨日171天,年日照时数1666小时,比常年少126小时,比上年少118小 时,年平均气温16.4℃,比常年高0.8℃,和上年接近,年极端最高温度39.8℃,极端最低气温为-6.1℃。 全年共完成造林面积179公顷。封山育林面积35324公顷。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71.1%。 全县地表水水质总体良好。100%的监测断面达到Ⅱ、Ⅲ类水质,100%的监测断面水质满足功能要求,县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42,市区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率为83.6%。 全年规模工业能耗消费比上年增长10.3%,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上升3.7%。全社会用电量21.88亿度,同比增长8.2%,其中工业14.41亿度,同比增长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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