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居民收入稳步提高。2015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800元,比上年增长9.5%,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512元,增长9.4%,其中:食品支出占35.25%。 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脱贫攻坚成效显著,圆满完成省定脱贫任务。整合成立社会救助服务中心,统筹九类社会救助资源,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 机制,构建县乡村三级救助网络,全方位社会救助体系初步形成。城乡低保分别提高到490元和370元,全年发放低保金1.34亿余元。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 标准提高到6100元和5000元。修订完善《泗阳县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将救助比例提高到70%,封顶线提高 到4万元。全年,共救助医疗对象29890人次,支出救助经费3297.86万元。新农合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泗阳县新农合参合人数72.3万人,参合率达 99.17%。个人缴费7249.97万元,县级补助8240.7万元。全年累计补偿3.24亿元,补偿278.8万人次,住院政策补偿比达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