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教育和卫生事业 教育:“十二五”时期,全县大力实施教育“9+3”计划,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新(改、扩)建初级中学16所,新(改、扩)建完小44所,建成寄宿制完小23所,建设教师周转宿舍项目15个(35套);建立健全“控缀保学”长效机制,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86.79%,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并通过省级督导评估。大力实施“百校大战”项目建设,大力发展三年免费中等职业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89.5%。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划,共建成幼儿园14所,实现了每个镇(街道)至少有一所公办独立幼儿园,学前毛入学率为81.47%。加大教育园区建设力度,在园区建成高级中学1所,职业学校1所,寄宿制初级中学3所,幼儿园1所,寄宿制小学2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全县教育事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加快了教育现代化进程。 卫生:“十二五”时期,全县卫生医疗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共计投入6628万元用于卫生医疗基础设施建设,共建成42028平方米房屋面积,投入675.1万元增加医疗设备。截止2015年末,全县共有卫生机构250个,其中医院及卫生院26个。卫生机构共有床位1280张,比上年末增加129张。全县卫生技术人员达到1322人,比上年末增加241人,每千人拥有执业医师2人,拥有医院及卫生院床位数5张。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就业保障 人口:年末全县常住人口为36.04万人,比2014年末增加0.08万人。全县户籍人口47.47万人,比上年增长0.68%。其中,农业人口30.02万人,占总人口的63.23%;非农业人口17.45万人,占总人口的37.77%。 人民生活: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199元,比上年增长10.9%;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3911元,恩格尔系数为37%,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比7.33%。 图4 2011-2015年安龙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及增长速度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731元,比上年增长10.6%;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233元,恩格尔系数为42%,文化娱乐消费占比13.56%。 图5 2011-2015年安龙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 增长速度 “十二五”期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1.19%,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5.12%。 就业和社会保障:截止2015年末,全县城镇新增就业4294人,增长10.96%,累计转移农业劳动力2.91万人,比“十一五”期间增长2.22倍;城镇登记失业人数848人,失业率控制在3.84%以内。到2015年末,我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6200人、13000人、21500人、5500人和9702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水平大幅度提高,月人均养老金从2010年985元到2015年增加到1938元,增加近2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15年277035人、2016年278948人。全县2015年社会保险覆盖率预计达90%。社会救助标准继续提高,农村低保标准142元/月,城市低保标准240元/月,较2014年相比低保标准均有所提高。“十二五”期间,职工五险参保人数大幅增加,基金收入快速增长,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城镇居民保险制度和农村居民保险制度实现整合,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为全省城乡医保、养老保险探索了新的发展道路。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得到提高,从每人120元提高到380元,统筹基金支付额度从8万元提高到20万元,为城乡居民医疗提供更强的后劲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