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2015年年末全县业余文化表演团体150个,文化馆1个,全县有线电视用户增加到8377户,电视人口覆盖率达到98.5%,广播人口覆盖率达到96.5% 。 医 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建全。2015年年末全县共有卫生机构194个,其中县医院1个,卫生院 12个,妇幼保健院站1个,村卫生室144个,诊所7个, 民营医院4所,社区卫生服务站3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卫生监督所1个,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13个。卫生技术人员858人,其中;执业医师147 人,助理执业医师64人,注册护士191人,药剂师19人,技师46人,卫生机构数床位927张。新农合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全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 口达到28.68万人,参合率98.1%,全年共为参合群众报销502929人次,合作医疗补偿金额10255万元。 2015年全县年末常住人口为271100人,其中:男13998人,女13112人,性别比为106.76:100。当年出生人口3482人,死亡1995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75‰;人口出生率为12.54‰,死亡率为6.79‰。 2015年年末户籍人口395538人,其中:男207692人,女187846人,18岁以下105209人,18-35岁117112人,35-60岁121263人,60岁以上51954人。 十、人民生活与社会保障 居 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2015年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543元,增长11.5%,全县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6606元,增长11.5%,其 中:食品、衣着分别增长25.7%、8.2%。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为36.2平方米。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0808元,增长8%,全县城镇居 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13360元,增长11.1%,其中:食品、衣着分别增长14.1%、4%。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为50.4平方米。完成城镇新增就 业2649人,同比增长1%,城镇登记失业3.09% 社 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2015年年末全县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数3261人,比上年下降13%。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人7098人,比上年增长11.2%;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人11811人,比上年增长9.8%;参加生育保险人数人9106人,比上年增长12.8%;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 11人。 领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4051人,发放城镇最低居民生活保障经费1419万元,城镇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292元,领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 49234人,发放城镇最低居民生活保障经费11940万元,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202元,农村低保覆盖率24.8%。 十一、生态环境 城 镇环境进一步改善,2015年县城区域规划面积达22.48平方公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县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100%,完成营造林面积 273584亩,综合治理石漠化面积21.19平方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37平方公里,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49.96%。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物综合 治理,集中饮用水源地质达标率达100%,城污水处理率达84.3%,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6.9%。完成市下达的节能减排债务。全年主要污染物 总量减排指标均达上级规定的排放限值。 注:1.生产总值、工农业总产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 比价格计算。 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口径为全部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 上的工业企业。 3.卫生机构包含村卫生室。 4.农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增长速度按现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