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样调查显示,全市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为12550元、增长9.6%,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0693元、增长7.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 入7203、增长11.2%。城乡居民收入比为(以农为1)2.87。恩格尔系数为35.6%。基尼系数为0.41。 新增城镇就业3.67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28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8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4.25%以内。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110.10万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54.99万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93.54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数390万人,参保率 98.7%。获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居民人数9.02万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经费2.84亿元,获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村居民人数33.50万人, 发放最低生活保障经费4.49亿元。全市拥有福利院14所、敬老院202所,在全国率先启动550个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中心建设。销售社会福利彩 票5.1亿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1.37亿元。开工保障性住房4.3万套,改造农村危旧房2.1万户。 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858元,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302元,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6940元。食品烟酒消费支出3506元,占消费 支出的35.6%;衣着消费支出662元,占消费支出的6.7%;居住消费支行1841元,占消费支出的18.7%;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612元,占 消费支出的6.2%;交通通信消费支出1118元,占消费支出的11.3%;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1297元,占消费支出的13.2%;医疗保健消费支出 695元,占消费支出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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