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如下: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共投入资金1.25亿元。全年完成普通国省干线项目1个香源路26.7公里路面工程、香源路边坡治理工程1个、危桥改造7座、县乡道升级18.2公里、县道安保工程15.75公里、养护工程4.3公里、村级公路网化工程14.83公里;农村公路养护县道98.2公里、乡道487.7公里、村道252.8公里。 5户资质内建筑企业全年实现总产值22235万元,同比增长12.4%;房屋建筑施工面积322367平方米,同比增长45.3%;房屋竣工面积5190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8%。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48043万元,比上年增长16.4%。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5448万元,增长1.16%;第二产业投资(均为工业投资)42418万元,增长86.01%;第三产业投资100177万元,增长1.19%。 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18939万元,同比下降40.2%。商品房销售面积33006平方米,同比增长82.1%。商品房销售额12047万元,同比增长90.3%; 至12月底,全县重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8.1亿元,完成年度计划58%。其中14个续建项目复工建设12个,复工率85.7%,完成投资4.39亿元,完成年度计划46%;12个新开工项目开工11个,开工率91.7%,完成投资3.66亿元,完成年度计划83%。 五、国内外贸易、旅游 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12980万元,比上年增长12.45%。分城乡看,城镇消费品零售额66481万元,增长12.8%;乡村消费品零售额46499万元,增长11.94%。分行业看,批发业零售额9041万元,增长10.74%,零售业零售额85839万元,增长12.92%;住宿业零售额2354万元,增长10.98%;餐饮业零售额15746万元,增长11.08%。 全年实现出口总额595万美元,比上年下降26.9%。 全年共接待国内外游客619.8万人次,同比增长20.2%,实现旅游总收入44.7亿元,比上年增长20.2%。 六、财政、金融 全年财政总收入22054万元,比上年增长7.4%,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6140万元,增长5.9%;中央财政收入5913万元,增长11.6%。全年共完成税收收入17445万元,增长9.3%。全年财政总支出100031万元,增长7.5%。 年末全县县域范围内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462773万元,同比增长15.2%,其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301765万元,增长11.9%;年末各项贷款余额为206863万元,增长16%。 七、教育和科技技术 2015年末,全县共有职业高中1所,在校学生651人;普通中学8所,在校学生4220人,其中:高中1所,在校学生1821人,初中7所,在校学生2399人;小学16所,在校学生4627人;幼儿园31所,在园儿童1920人。全县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95.42%、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为99.3%、小学入学率为100%。 2015年,全县发明专利申请量95件,发明专利授权量29件。 八、文化、卫生和体育 2015年末,全县共有专业剧团1个,综合文化站8个,图书馆1个,文化馆(非物质文化中心)1个,文化艺术中心1个。 2015年末,全县医院、卫生院及其它卫生机构14家,实有床位409张,专业卫生技术人员328人。全年实际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96024人,参合率达99.5%。 社会体育活动蓬勃开展。围绕石台县第五届“体彩杯”全民健身运动会,先后举办“红柔和”杯拔河比赛、迎国庆篮球赛、“怪潭”杯皮划艇漂流比赛等多项体育赛事。开展了8月8日全民健身日展示活动。承办了池州市首届老年人运动会柔力球比赛。 九、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总人口108285人。其中,男性56093人,占51.8%;女性52192人,占48.2%。全年出生人口856人,出生率为7.91‰;死亡人口636人,死亡率为5.87‰;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04‰。在总人口中,城镇人口30776人。年末全县总户数34800户,平均每户家庭人口为3.11人。 全年居民可支配收入12732元,比上年增长9.6%。其中,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1415元,增长8.7%;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8084元,增长9.1%。 全年新增就业64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5%。年末全县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8830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65029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9515人,失业保险参保2800人,工伤保险参保7403人,生育保险参保6302人。全年有7172人得到最低生活保障救济,其中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812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5360人。农村集中五保供养人数920人,分散供养417人。 注: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生产总值及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2010年可比价格计算。 3、恩格尔系数是指居民食品消费支出占全部消费性支出的比重。 4、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5、固定资产投资是500万元以上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 6、城镇单位在岗职工不包括乡镇企业、私营企业、个体户在岗职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