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贸 易
2015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0.79亿元,比上年增长15.3%。其中,限额以上实现零售额20.14亿元,增长30.2%。城镇市场实现零售额22.34亿元,增长16%;乡村市场实现零售额8.45亿元,增长13.6%。(图十)
2015年,全年接待境内外游客200.38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0.7%;旅游总收入9.75亿元,增长16.5%。拥有星级饭店3个,星级饭店总客房261间,名胜风景区和文物保护区105个。 八、财政、金融 2015年,全县完成财政总收入16.29亿元,下降9.6%。其中:地方收入4.22亿 元,下降9.2%。财政重点支出保障有力,事关民生和可持续发展的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全县财政支出25.03亿元,下降3.3%。其中:民生支出完成 20.89亿元,占到全县财政支出的83.5%。(图十一)
金融机构存贷双增。全县金融机构存款余额123.67亿元,同比增长24.8%,其中:住户存款为84.4亿元,同比增长14.6%;贷款余额75.66亿元,同比增长8.5%;中长期贷款余额57.01亿元,同比增长8%。(图十二)
九、教育、文化、卫生、科学技术 全县共有各类学校159所。基础教育学校158所,其中:幼儿园51所,义务教育102所,高中4所,特殊学校1所;中等职业学校1所。基础教育学校招生 数15151人,在校生数51499人,毕业生数15020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数1511人,在校生数3810人,毕业生数1165人。学龄儿童入学率 达到100%,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6.5%,高中升学率75%。高考达二本线人数1523人。基础教育专任教师3631人;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 138人。 全县有图书馆1座,公共图书馆图书总藏量60.65千册;文化馆1座;博物馆1座;剧场、影剧院3座;体育馆1座。全县有县级广播电视台1座;地面卫星站106008座,覆盖人口36.52万人,有线电视用户数59089户。 科技研发投入314.6万元;技术合同成交额700万元;申请专利53件,授权27件。 全县共有卫生机构数452个,其中村级卫生室362个。拥有床位数2078张,卫生技术人员2048人,每万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数达44.8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614人;注册护士832人。卫生防疫人员数424人。 十、人口与计划生育 2015年末全县户籍人口共150679户,456740人。自然增长1240人,自然增长率为2.36‰。2015年省内、外迁入和迁往省内、外相抵后机械减少337人,人口机械变动率为0.74‰。 (表四)
据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全县常住人口为429951人,城镇人口比重为43.2%,出生率为10.2‰,死亡率为7.8‰,自然增长率2.42‰。 2015年,全县计生年度出生人口4243人,出生率为9.9‰,死亡人口2614人,死亡率6.1‰;政策符合率达96.3%;自然增长率3.8‰。实际“三查”人数145119人,“三查”率达到96%。全年实行计划生育手术3807例。 十一、水利 2015年,水利系统全年完成建设投资2.8亿元,同比增长 12%。全年新增有效(农田)灌溉面积0.3千公顷,节水灌溉面积 0.3千公顷,旱涝保收面积0.2千公顷,水土流失治理面积 1.2万公顷,堤防长度3.69公里。已建成水库4座(不含电站形成的库区),总库容400万立方米。当年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人口5.28万人,累计达到 36.13万人,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达到 92%。水利供水工程总供水量8045万立方米,其中向农业供水5056万立方米,工业供水1172万立方米,城乡居民生活供水1628万立方米,城镇公 共供水157万立方米,生态环境用水32万立方米。 十二、环境保护 2015年全县二氧化硫排放量3008.67吨,比上年削减0.3%;化学需氧量排放量6453.29吨; 氮氧化物排放量2098.47吨;烟(粉)尘排放量775.81吨;氨氮排放量743.04吨。垃圾处理站1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4.51万吨,生活 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8%;污水处理厂1座,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4%。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87天。全年降水量665.7毫米;全年平均气温 16.6摄氏度。 2015年,初步核算,全县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为0.674吨标准煤,下降3.9%;全社会用电量为29019.02万千瓦时(不含市直供电),增长8.1%,其中:工业用电量7391.76万千瓦时,增长8.9%。 十三、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1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414元,比上年增加1700元,增长8.9%。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383元,比上年增加728元,增长9.5%(两个收入均为老口径)。(图十三)
2015年旬阳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819元,同比增长10%。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907元,同比增长8.9%;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900元,同比增长9.5%。(新口径) 2015年,城镇登记失业人员977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38%;城镇新增就业人员2990人;下岗职工再就业人数1141人。 2015年,全县各种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21个,床位1920张,各种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收 养人数达到1755人。农村五保老人供养3659人;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25994人;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员4000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人数为263154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2000人。其中:职工24500人,居民27500人。参加农村新农合医疗保险人数379931人。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2152人。 2015年,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5074套,当年竣工交付2925套。其中:公租房40套,棚户区2885套。实施陕南避灾移民搬迁建房3900户,13305人。其中:集中安置3567户,12040人。实现农民进城落户4194户,14960人。 注: 1、本公报部分指标为初步统计数; 2、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3、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 4、户籍人口以公报为准,以前提供的户籍人口是公安局上报数。 5、人均指标数均按平均常住人口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