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市资源产出率完成2436.63元/吨;能源产出率为5990元/吨标煤;水资源产出率为156元/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为 94%;建设用地产出率为22138.94万元/平方千米;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为71.98%;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利用率为13%;主要再生资源回 收率为68%;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62.6%。单位GDP能耗较上年下降9.96%。 注:1.本公报中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及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口径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口径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和房地 产开发项目投资。限额以上批发业统计口径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和个体户,限额以上零售业统计口径为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 上的零售企业和个体户,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统计口径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和个体户。 4.市交通运输局统计数据未经省交通运输厅评估反馈;公路运输量数据为全省平均数。 5.原保险保费收入是指保险企业确认的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 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速度按现价计算。 7. 循环经济所涉及相关指标,均为相关责任部门提供,其中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市环保局提供数据;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统计口径未含大型工业企业取用水户;资源产出率、建设用地产出率、等指标均为初步核算数据。 资料来源:本公报中城镇新增就业、登记失业率、社会保障数据来自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数据来自市财政局;公路里程、公路运输数据来自市交通运输 局;货物进出口、外商投资项目、实际利用外资等数据来自市商务粮食局;邮政业务数据来自市邮政管理局;电信业务数据来自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旅游数据来自市 生态旅游委;金融数据来自人民银行六盘水支行;教育数据来自市教育局;乡镇文化站及街道教科文化服务中心、博物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广播电视数据来自 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环境监测数据来自市环境保护局;安全生产数据来自市安监局;新农合、卫生数据、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数据来源于市卫生计生委;物 价和人民生活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六盘水调查队;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数据来自市民政局;其他数据均来自市统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