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事业稳步发展。实施城乡低保分类施保,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城乡低保对象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及退,现有城市低保对象15426人,年发放低保金4585万元,累计人均月保障金248元;农村低保对象39454人,年发放低保金5540万元,累计人均月保障金额122元。进一步完善了大病医疗救助体系,提高了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效率,扩大了救助对象覆盖面。全市共实施大病医疗救助76368人次,救助资金2583万元。农村五保供养进一步加强,全市现有五保供养对象3401人,集中供养1701人,集中供养率50.0%。 环境保护成效明显,节能减排取得实效。严格保护重点生态功能区,划定生态红线,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强天然林、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城区空气质量天180天为优,167天为良,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率为95.07%;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合格率为100%;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6.5分贝,低于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Ⅱ类标准限值。全年消减化学需氧量1077.6吨,消减率17.6%,氨氮25.7吨,消减率8.5%。万元GDP能耗0.6752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7.59%,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2.6527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7.66%。 注: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公报中2015年年末人口数为公安户籍年报数; 4、公报数与统计年鉴数不一致的以统计年鉴数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