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维稳工作得到加强,坚持以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及时排查、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立足积案化解,做实做细群众工作,全县信访总量、赴省进京非访大幅下降。大力推进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基本实现便民服务体系和城乡电子防控系统城乡公共区域全覆盖。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群众安全感不断提升,我县在全省综治民调排名上升至84位,被评为全省综治工作先进县。 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突出抓好矿山、危爆物品和食品药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全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55起,其中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工矿商贸事故0起,死亡0人,交通安全事故53起,死亡18人,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087人,工矿商贸10万从业人员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人、煤炭百万吨事故死亡率为0、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率3.1人/万辆。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就业和社会保障 2015年末,全县总户数15.61万户,总人口53.82万人,其中男28.1万人,女25.72万人。年末常住人口44.85万人,其中:男23.37万人,女21.4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6.08万人,农村人口28.77万人;总人口中少数民族49.6万人,少数民族中土家族42.95万人,苗族6.34万人。 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880元,增长7.6%;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579元,增长13.7%。全县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2267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支出6545元,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3.4%,农村居民为34.8%。 切实抓好就业创业工作。就业创业得到加强,新增城镇就业4072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980人;加大就业创业培训力度,鼓励贫困劳动者就业创业,新增贫困人口转移就业5000人。 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整合资金7500万元,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兜底,完成无房户就地建房和危房户就地改造。基本社保范围不断扩大,“五项保险”参保42.43万人次,征缴基金2.75亿元。发放救助资金1.59亿元,惠及困难群众14.4万人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6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5.24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43.74万人。发放基本养老服务补贴3486人,覆盖率59%。住房保障力度加大,改造农村危房1700户、棚户区3721户,建成公租房1420套。 注: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准确数据以2015年《统计年鉴》为准。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