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核算,2015年年全县规模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3.99万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8.1%。 全县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18起,比上年增长38.5%;死亡1人,下降67%。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0.01人;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十万人生产事故死亡人数0人;煤矿百万吨死亡人数0人。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常住人口34.68.万人,城镇化率32.55%。 全县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9873元,比上年增长11%。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502元,比上年增长8.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533元,增长11.9%。全县城乡居民人均家庭消费总支出6918元。城乡居民人均住房面积41.5平方米。 全县新增城镇就业人员8685人。年末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68万人,参加城 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39万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3.38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30.04万人,参合率为98.7%。农村低保 对象月人均救助水平达103.3元,城市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达240.18元。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1876万元,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 2947万元。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床位数869张,收养人员数642人。解决农村2.02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注: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