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全县建成区面积2.47平方公里,实有城市道路长度15.89公里,实有城市道路面积26.88万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1.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6.54平方米。全县排水管道长度45.8公里,供水总量357万吨。 推进水利水务重点工程建设,夯实水利水务保障基础。2020年全县自来水普及率为100%,规模化覆盖率为98%,供水保证率达到95%以上,水质达标率在95%以上,圆满完成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各项任务。全面启动争创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工作,对标创建标准,开展市容整治雷霆行动,全年清理乱堆乱放杂物及望海路渔用物资70余车次,清理各类广告669条;解决机动车、非机动车占压人行道和盲道影响通行等问题,处理违停机动车辆869辆;查处违建面积4312.6平方米。 十一、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 全年单位GDP能耗降低率为3.63%;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上年下降6.7%。全社会用电量5 .66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5.6%。其中,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0.68亿千瓦时,增长4.1%;小洋山港区用电量3.14亿千瓦时,增长11.1%。 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以上天数342天,PM2.5优良天数364天,空气质量优良率、PM2.5优良率分别为97.4%和100%。县城区域环境噪声平均51.0分贝,环境噪声达标区域面积3.28平方公里。 “两山”发展指数位列全省第六,全国海岛县首位。创新开展环境卫生重点点位“清单式”销号管理,全县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整洁村庄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实现渔农村全覆盖。蓝色海湾整治项目进入自然资源部项目库,完成基湖黑松林水土、海洋生态岸线、废弃矿山等修复治理工程,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2.1%,渔农村30吨以上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建设实现全覆盖。启动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新增绿化造林900亩。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环境评估;高标准完成嵊山镇、黄龙乡和6个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目标。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73651人,家庭总户数30014户。按性别分,男性35825人,占总人口的48.6%;女性37826人,占总人口的51.4%,男女性别比为100:105。全年出生人数263人,出生率3.55‰;死亡人口607人,死亡率8.20‰;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67‰(见图7)已连续23年负增长。全县迁入人口304人,迁出人口680人,机械增长率为-5.11‰。年末全县计划生育率为99.3%,比上年增长0.1个百分点。 根据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3],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154元,比上年增长3.9%。按常住地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6526元,增长3.1%;渔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620元,增长6.0%,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50:1。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1690元,渔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0995元,分别增长0.5%和0.2%,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4]分别为35.4%和43.8%。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641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51人,城乡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94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42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56%。 年末全县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1316人,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8968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2348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8202人,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4529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33673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1680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4992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2172人。养老待遇水平不断提高,企业职工人均增资136.04元/月,机关事业人均增资250.69元/月。医疗保障作用持续发挥,目前县内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达到20家,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际参合率达到99.29%。 围绕救助对象精准识别、低保政策有效落实、社会救助日常监管等环节,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应救尽救”。年末全县共有低保户414户,低保对象516人,其中,城镇低保对象109户、133人;渔农村低保对象305户、383人。继续推进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县共有养老服务机构14所,床位509张;敬老院3所,收养40人;全年实际开展配送餐服务15家,覆盖服务20个社区村,配送餐服务老年人260人左右。 全年发生各类安全事故3起,死亡(失踪)3人,其中,交通事故1起,火灾事故2起。社会治理更加扎实,扫黑除恶保持全省唯一“零报告”,“两抢”等恶性案件保持零发。荣膺全市首个省禁毒示范县称号,连续15年蝉联“浙江省平安县”称号。 注: [1] 本公报中所列的地区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2] 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和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业和餐饮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是指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投资。 [3] 按照全国城乡住户调查新体系,自2014年一季度起,以全体居民收入新口径公布全体居民、城镇常住居民、渔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数据。 [4] 恩格尔系数是食品消费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 [5] 本公报中所列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