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1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655元,比上年增长9.6%。从其结构上看,工资性收入12209元,增长12.4%;经营净收入4352元,增长10.8%;财产净收入2390元,增长11.7%;转移净收入7704元,增长4.1%。人均消费支出18034元,增长10.3%。 2019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945元,比上年增长10.7%。从其结构上看,工资性收入3487元,增长13.9%;经营净收入6056元,增长10.2%;财产净收入248元,增长17.5%;转移净收入5154元,增长8.9%。人均消费支出12533元,增长6.1%。 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7%,共发放失业保险金6496万元。 年末行政事业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含离退休职工)1.8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含离退休职工)10.4万人,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居民48.1万人。 年末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2万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6915万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6.2万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12127万元。 十二、环境保护 年末县城建城区面积22.3平方公里,其中建城区绿化覆盖面积915公顷。全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数1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点位数47个。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27天。 注:1、公报中各项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营山县2019年统计年鉴》为准。 2、公报中生产总值及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合计与分项不完全相等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