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人 口 和 人 民 生 活
年末户籍人口374349人,比上年末增加2326人,年末户籍户数126976户。常住人口377863人,比上年末增加4202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62.06%,比上年提高0.91个百分点。 符合政策生育率97.46%,出生人数4600人,出生率为12.97‰,死亡人数2122人,死亡率为5.98‰,自增人数2478人,人口自然增长率6.98‰。 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生活水平不断提高。201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067元,同比增长7.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042元,同比增长8.9%。从业人员平均工资86125元,同比增长14.4%。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平均工资88532元,同比增长15.9%。年内享受低保户1015户,享受低保人数1674人,全年共发放低保资金116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