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84元,比上年增长6.1%,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388元,比上年增长4.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698元,比上年增长9.9%。全县人均住房使用面积86平方米,家庭人均支出14403元。 全县新增城镇就业人员0.16万人,比上年增长2.7%。年末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5.53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数18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数1.45万人,其中在职人数0.88万人,离退休人员0.57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1.56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45万人。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402元,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231元。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563.3万元,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996.8万元。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1290万元。解决农村0.53万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十一、资源、环境和应急管理 全县已发现矿种24种,探明资源储量的矿种18种,其中能源矿产1种;金属矿产9种;非金属矿产6种;水气矿产2种。全县设立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1.5%。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已批准建设自然保护区1个,面积2.38万公顷。年末实有封山育林面积0.2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83.49%。完成造林面积667公顷。 初步核算,全县规模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5.9万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10.2%。全年空气优良以上天数366天,质量优良率达100%。 全年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4人,其中工矿商贸企业生产事故死亡人数1人。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4.2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核算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分项与合计不等情况。正式数据以统计年鉴为准。 4.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相关数据拟于2021年4月份发布,公报中不再单独发布人口和就业人员相关数据。公报中涉及的人均指标根据人口预计数计算得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