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水利、环境 全县水资源总量4833万立方米。城区供水量175万立方米, 农村集中供水量279.2万立方米。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平方公 里,新建修复机井9眼,新建修复抽水站1座。 全年全县优良天数共计259天,同比增加60天;PM2.5年均浓度44μg/m³,同比下降2.2%,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77%,全年化学需氧量(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较2015年基数分别削减9.6%、9.6%、20%、20%、4%,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同比下降4.13%。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公安户籍人口204758人,总户数58358户。其中城镇人口67325人,乡村人口137433人;男性108099人,女性96659人;0-17岁36495人、18-34岁62952人、35-59岁74062人、60岁以上31249人。年底常住人口19.014万人。人口出生率9.72‰,死亡率7.55‰,自增率2.17‰,城镇化率39.63%。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765元,同比增长9.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455元,同比增长8.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617元,同比增长9.8%。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628人,登记失业人数49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16%。就业培训1100人,创业培训248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1.46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54025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879人。全年发放小额贷款3216万元。全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21616人,参加新农合保险166451人。 全县2019年纳入农村低保2852户、8279人,保障标准每人每年最低4310元,每户取暖费500元;城市低保384户、678人,人均月保障标准 600元,每户取暖费1200元。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1所。全年共下发各类救助补助资金4181.65万元,发放五保供养金及孤儿生活费220.86万元。 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和人均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2018、2019年生产总值数据进行了修订; 3、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从2011年开始,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起点标准从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 4、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从2011年开始,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起点标准从计划总投资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农户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包括城镇项目投资、非农户项目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 5、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人口数据来自县公安局;公路数据来自县交通局;邮政数据来自县邮政局;外贸进出口数据来自县市场局;招商引资数据来自县招商局;金融数据来自县财政局和人行;保险业数据来自县财险和寿险公司;教育数据来自县教育局;科技成果数据来自县发改局;图书馆、文化馆数据来自县文旅局;卫生数据来自县卫健局;水利数据来自县水利局;城镇就业、失业、社会保障数据来自县人社局;社会福利数据来自县民政局;其他数据均来自县统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