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年末,全县拥有各类卫生机构316个(含村卫生室),其中,医院、卫生院16个,疾病控制中心1个,妇幼保健院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专科疾病防治院1个。卫生机构拥有床位1596张,其中医院、卫生院1067张。有卫生技术人员2485人,其中执业(助理)医生959人,注册护士1024人。 十、人口和人民生活 人口。年末,公安户籍人口549971人,比上年减少755人。全县人口中,男性人口284947人,女性人口265024人。全年人口出生率为7.6‰,死亡率为4.7‰,人口自然增长率2.9‰。 人民生活。据抽样调查,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901元,比上年增长9.6%;人均消费支出20755元,比上年增长4.9%;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8.52平方米。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674元,比上年增长10.3%;人均消费支出12526元,比上年增长了12.1%;人均生活用房面积45.15平方米。城镇居民的恩格尔系数为37.9%;农村居民的恩格尔系数为39.7%。 注: 1、全县生产总值及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2、恩格尔系数是指居民食品消费支出占全部消费性支出的比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