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城乡建设 2019年,全县市政工程稳步推进,国家级园林县城一次性创建成功,全省新型城镇化会议在郓城召开,全市城镇化试点推进会在郓城召开。 城镇化水平高质量提升全县常住人口111.7万人,城镇人口56.51万人;城镇化率达到50.59%,比上年提升0.5个百分点,高于全市0.12个百分点。 村镇建设持续推进2019年涉农街道改厕3156户,开发区已完成1389户,唐塔街道已完成1767户;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攻坚工作要求,全县已验收合格贫困户危房改造1315户。 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增强2019年,提升改造临城路等3条道路、新建忠义路等6条道路、打通新月路等4条断头路,共计21条道路,约17公里。铺设雨污管网125公里,其中:雨水管网52公里,污水管网73公里,保证地下管网满足排放需求。 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环境保护能力增强,环保工作取得新进展2019年,环境空气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62μg/m3,同比改善4.62%;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104μg/m3,同比增加5.05%;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为16μg/m3。全年“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达到197天。 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2019年,我县工商贸行业领域没有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在全市安全生产年度考核中,取得了第一名的成绩。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保持低速增长2019年底,全县户籍44.9万户,总人口127.96万人;其中,女性人口60.76万人。2019年全县合法生育率为73.54%,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9.14,人口出生率为10.12‰,自然增长率为5.07‰,人口保持低速增长。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2019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141元,比上年增长9.7%。其中,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520元,比上年增长10.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836元,比上年增长9.7%。 劳动就业稳定2019年全县就业人员55.33万人,城镇新增就业0.9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14%。 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2019年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2.02万人。其中城乡居民参保人数63.27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数3.30万人、企业单位参保人数5.46万人。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18万人、6.2万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达到1889元/月,城乡居民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118元/月,失业保险金标准1395元/月。 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2019年全县共有公办养老机构17家,养老床位总数4300张;社会养老机构4处,养老床位数3117张;享受城市低保1168户、1869人,农村低保11921户、18392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673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5914人;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15人,困境儿童489人。 注:(1)本文所列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指标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2)本文所列数据部分为年快报数或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请以《2019年郓城统计年鉴》为准。 (3)规模以上工业指标数据统计口径为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4)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数据统计口径为计划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不含农户。 (5)常住人口是指居住半年以上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