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旅行社达到42家、旅行社分社48家、网点106家。星级饭店共有29家,其中五星级1家、四星级3家、三星级20家、二星级5家。全市共有AAAA以上景区3个,AAA以上景区44个。全年共接待国内外游客4935.23万人次,同比增长13.9%,旅游收入276.57亿元,增长8.9%。 七、财政、金融和保险业 全年财政总收入926.72亿元,同比增长0.5%。其中地方财政收入405.63亿元,增长4.1%;财政支出744.11亿元,增长14.7%。 2019年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4178.20亿元,同比增长8.5%;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2122.75亿元,增长2.1%。其中,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4175.74亿元,同比增长8.5%,较年初增加324.7亿元;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2122.49亿元,增长2.1%,较年初增加35.79亿元。 全市有证券公司11家,期末证券开户总数15.75万户,2019年新开1.41万户,市场各类证券交易量1276.87亿元。 全年有各类保险公司39家,全年保费收入61.27亿元,同比增长2.7%。其中,财产险收入21.36亿元,下降3.3%;寿险收入39.92亿元,增长6.2%。各类保险公司累计赔付支出19.64亿元,增长3.7%,其中,财产赔付支出13.60亿元,增长5.2%;寿险赔付支出6.04亿元,增长0.5%。保险深度1.48%,保险密度1793元/人。 八、教育、科学技术和文化 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623所,其中,高等学校3所;中等职业学校25所;普通中学197所;小学324所;幼儿园1065所;特殊教育学校9所。 全市基础教育及中等职业学校累计招生186954人,毕业175793人,在校学生数706403人。在校学生中,中专4177人、普通高中62442人、职中19151人、初中113863人、小学329645人、幼儿园176222人、特殊教育903人。各级各类学校共有专任教师50972人,代课教师902人。学前、小学、初中入学率分别达98.3%、100%和99.99%。 全市组织评议登记科技成果65项,其中科技成果综合水平达到国内领先31项,获“陕西省年度科学技术奖”3项(三等奖3项)。申请专利2676件,申请发明专利1198件,授权专利1063件,技术交易合同登记额4.77亿元。 2019年全市有艺术表演团体14个,影剧院38个(剧院9个、电影院29个)。文化艺术馆13个,艺术学校1个,公共图书馆12个,文化站212个,博物馆、纪念馆27处。全市广播、电视转播台20座。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98.3%;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8.7%。 九、卫生、体育和档案 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3826个,其中,医院108家,社区服务中心13家,卫生院224家,村卫生室2776个。共有床位21803张,其中医院病床17493张,卫生院病床3652张。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9207人。已建成三级综合医院4个,二级综合医院15个。共有妇幼保健机构12个,中医医院13个,专科医院22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94.62万人,参合率达99.5%。 年末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0.91平方米,拥有大型体育场6座,体育馆5个,游泳馆3个。全年共举办各类大型体育活动240次,其中市级举办50次。全年共派出1250名运动员参加省运会的比赛项目,共获得金牌162枚,银牌146枚,铜牌126枚。完成了年度国家、省级各项体育惠民工程,实施了214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1个社区路径配送工程,全年全市652个体彩网点共计发行体育彩票7.04亿元。 2019年全市年末拥有综合档案馆13个,专业档案馆1个,馆藏案卷643632卷,以件为保管单位档案808171件,馆藏资料142458册。 十、水利水保 全年水利水保投资28.87亿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12.1平方公里,新建、加固、维修淤地坝312座,新修高标准农田24.78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12.08万亩。建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333处,巩固提升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54.77万人。 十一、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全年榆林城区监测二级以上天数为295天,其中达到一级标准天数为27天。剔除沙尘天气,全年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4.0%。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全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85起,同比下降24.1%,死亡106人,上升5.0%。其中,发生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9起,死亡30人;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1起,死亡21人;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0.026,与上年持平;煤矿百万吨死亡人数0.063,上升320.0%。 十二、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213元,同比增长9.2%。按常住地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904元,增长8.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226元,增长9.9%。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82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02万人,困难人员再就业405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1%。 全年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36.2万人(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伤保险参保人数65.13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29.35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31.6万人。 全市共有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81个,拥有床位24280张。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3.32万人(农民8.46万人,城市居民4.86万人),城市居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636元,农村居民保障标准每人每年4300元。 注释: 1.本公报中生产总值、公路里程等指标为初步统计数; 2.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3.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 4.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从2011年开始,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起点标准从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 5.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从2011年开始,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起点标准从计划总投资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农户投资和跨区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包括城镇项目投资、非农户项目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 6.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