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70 7984 3028 职业高中 1 41 147 324 36 普通小学 88 924 2649 14611 2572 幼儿园 92 300 2647 4622 3092 全年组织申报省、州科技计划项目4项,获得扶持资金211.71万元。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有艺术表演团体1个,图书馆1个,年末藏书6.71万册,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1个,城乡文化站10个。 年末全县设县级医疗卫生单位5家,乡镇卫生院1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村(社区)卫生室128家,民营医院3家,个体诊所13家。卫生机构床位1199张,其中:医院床位923张,卫生院床位276张。全县有专业卫生技术人员921人,其中:执业医师及执业助理医师337人。传染病发病率128.94/10万人,比上年下降11.69个百分点。 全年共组织群众体育运动68场次。组织参加楚雄州青少年校园足球四级联赛州级决赛、2019年楚雄州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菁英杯”足球赛等州级各种赛事活动10次,取得金牌5枚,银牌8枚,铜牌12枚。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常住人口24.36万人,出生率11.20‰,死亡率6.90 ‰,人口自然增长率4.30‰。 按公安户籍人口统计,年末全县总户数82663户,比上年减少1496户,年末总人口242643人,比上年末减少112人,减0.046%。其中:乡村人口193829人,城镇人口48814人;女性人口119930人,男女性别比为102.3(以女性为100计算)。全年出生人口2467人,死亡人口2080人。17岁以下46257人,18-34岁59150人,35-59岁100002人,60岁以上37234人。少数民族人口108311人,占总人口的44.64%,其中:彝族95271人,占总人口的39.26%;白族9635人,占总人口的3.97%;回族2114人,占总人口的0.87%。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655元,比上年增加1011元,增长9.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005元,比上年增加277.5元,增长3.2%。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090元,比上年增加2874元,增长8.4%;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780元,比上年减少8950.9元,减36.2%。 年末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居住面积79.6平方米,比上年减少6.6平方米;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居住面积43.3平方米,比上年增加2.8平方米。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和再就业人数3061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118人;特殊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865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738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53%。 全年共组织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22325人,全年共实现劳务收入总额33487.5万元。 年末全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10823人,全年收缴企业养老保险金总额7883.23万元。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7200人,全年共发放失业保险金151.01万元。 全县共有142725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年征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1337.65万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率达96.5%。 全县共230302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其中:城镇职工参保12439人,全年支付基本医疗保险金总额2551万元;城乡居民参保217863人,全年支付基本医疗保险金总额13858万元。 年末共有城乡敬老院10所,床位253张,在院收养老人 99人。全年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419.24万元,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3404.3万元。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2446.52万元。 十一、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年末实有耕地面积21.44万亩,与上年持平;全县有中小型水库80座,总库容7482.6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2.9%,全年水利工程供水量6568万立方米,比上年减少19.4%。全县森林覆盖率达70.71%,比上年提高1.71个百分点。全年全县降雨量734.6毫米,比上年偏少76.5毫米,年平均气温15.60C,比上年偏高0.9℃,年日照2464.5小时,比上年偏多178.7小时。 县城建成区面积达8.2平方公里,县城绿化面积258.97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38.5%。按常住人口计算的城镇化率为39.03%,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按公安户籍人口计算的城镇化率为20.12%,比上年提高0.02个百分点。 全年纳入统计范围内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共发生3起,死亡3人,受伤1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1.61万元。其中:道路交通事故2起,死亡2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40.61万元;水利建设项目事故1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81万元。全年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0.035人,比上年增加0.025人。 注:1.本公报农业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本公报所列数据地区生产总值、工业、投资、建筑业、商贸、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等均为州统计局最终审定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