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87.30亿元,比年初增加10.10亿元。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42.60亿元,比年初增加4.59亿元。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普通中学高级中学在校生3492人,初级中学在校生13069人。普通小学在校生32183人。幼儿园在园幼儿12375人。 全年发明专利授权量29件,全县有效发明专利31件。 十、文化、卫生 年末全县公共图书馆1个,文化馆机构数1个,文化站机构数13个。 年末全县共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18个。其中,医院3个,乡镇卫生院15个。卫生机构人员1537人,卫生技术人员1290人,其中执业医师216人,执业助理医师96人,注册护士583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1031张,其中医院708张,乡镇卫生院323张。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44.27万人。年末常住人口35.0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0.17万人。全年出生人口4589人,出生率10.93‰;死亡人口1520人,死亡率3.62‰;自然增长率7.31‰。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609元,比上年增长9.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946元,比上年增长7.7%。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174元,比上年增长10.3%,其中食品支出2460元,增长9.1%。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4225元,增长8.6%,其中食品支出5961元,增长7.8%。(2016年城乡居民收入支出均修改统计口径,故数据与上年统计数据有出入) 年末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26万人。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16.46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23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4.04万人。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1.12万人。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1.58万人。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1.26万人。 年末全县共有乡镇敬老院13个,入住102人。年末宁明县城镇低保人数为2074人,全年累计救助1.69万人次;农村低保人数为8780人,全年累计救助7.09万人次。 注释: [1] 本公报中2016年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 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从2013年起广西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口径从计划总投资50万元项目提高至500万元。 [4]因国家住户调查方法制度改革,自2016年起不再发布农民居民人均纯收入和老口径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只发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新口径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并推算至2010年,表中数据均为新口径可支配收入数据。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相关数据由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务局、农机局、旅游局、交通局、公安局、邮政局、电信局、教育局、科技局、文新广局、卫计局、民政局、国土局、水利局、林业局、环保局、住建局等部门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