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文化、卫生 2019年,全市有广播电视台1座,文化馆1个,体育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电影院5个,图书馆藏书量14万册。广播人口覆盖100%,电视人口覆盖率100%。 2019年末,全市有医疗卫生单位351个,其中:综合医院8个,中医医院1个,妇幼保健院1个,专科医院4个,疾控中心1个,卫生监督局1个,卫生职业技术学校1个,医务室12个,乡镇卫生院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个,村卫生室254个,门诊部1个,诊所54个。全市有卫生技术人员2944名,执业医师985个,床位2712张。千人拥有执业医师数 1.95人,千人拥有床位数5.39张。 十二、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2019年,公交运营车辆96辆,运营线路总长度257公里,公交客运总量1312万人次。城市出租汽车591辆。 2019年,全市自来水综合生产能力10万立方米/日,供水管道长度达到259.02公里。全年供水总量2966万立方米。售水总量2402万立方米,其中:生产运营用水599万立方米,公共服务用水82万立方米,居民家庭用水1689万立方米,其他用水32万立方米。 2019年末,有天然气用户70545户,其中民用用户69984户。全年天然气供气量10269万立方米,其中居民用气量为924万立方米。 2019年,全市有效监测天数365天,其中240天优、121天良、轻度污染4天,空气质量优良率98.9%,同比上升1.9%,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83,同比下降12.7%。六项监测指标浓度同比除PM2.5同比去年持平外,其余5个指标均呈下降趋势,具体指标:PM2.5平均浓度0.024毫克/立方米,同比去年持平,PM10平均浓度为0.037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7.5%;NO2平均浓度为0.016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1%;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0.119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8%。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0.8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7.3%;SO2平均浓度为0.016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9%。6项指标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地面水环境质量保持优良状况,城市地表水水质达标率为90%,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2019年末,建成区园林绿地面积1084.37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1143.53公顷,建成区公园绿地面积 283.54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3.42平方米/人。 十三、人民生活 201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258元,比上年增长8.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901元,比上年增长10.6%。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204,比去年同期缩小0.039。 十四、社会保障和福利事业 2019年末,全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8.35万人,比上年增长10.3%,其中在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5.42万人,比上年增长9.9%,离退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93万人,比上年增长11.0%;失业保险参保人数4.17万人,比上年增长2.5%;工伤保险参保人数9.49万人,比上年增长45.6%;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9.89万人,比上年减少18.8%;参加生育保险人数6.05万人,比上年增加6.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参保人数16.54万人,比上年下降2.8%;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挡参保人数38.08万人。 2019年,全市城镇各种社区服务设施16个;城乡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达6705人,其中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1263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5442人;国家抚恤、补助优抚对象总人数达到2532人。 十五、安全生产 2019年,全市累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9起,死亡17人,其中发生道路运输事故15起、死亡12人,铁路交通安全事故4起,死亡5人,工矿商贸行业发生事故0起,死亡0人。全年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全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注释: 1.公报中所列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清镇市2020年领导干部手册》和《清镇市2020年统计年鉴》为准。 2.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均为当年价格,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部门相关数据均来自市直各部门,数据由各部门负责解释。 4.部分数据合计数或相对数由于单位取舍不同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