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阊江倒湖考核断面、率水凫峰考核断面、太平湖秋浦河考核断面的水质整体状况良好,符合功能区划标准;城区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城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40.4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9.8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5.6%。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转移危险废物50.22吨。圆满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全年共申报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1个,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1个,大气污染防治项目1个,水污染防治项目2个。 全年工贸行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火灾事故34起,直接经济损失60.33万元,无人员伤亡;铁路事故1起,死亡1人。非煤矿山、危化品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未发生事故,共排查安全隐患1008处,整改986处,整改率97.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