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户籍人口293.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24.4万人,占户籍人口的比重为42.4%;乡村人口169.0万人,占57.6%。按性别分,男性146.4万人,占户籍人口比重为49.9%;女性146.9万人,占50.1%。按年龄分,0—17岁人口35.8万人,占户籍人口的比重为12.2%;18—34岁人口54.7万人,占18.6%;35—59岁人口121.3万人,占41.3%;60岁以上人口81.6万人,占27.8%。 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699元,比上年增长6.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817元,增长9.3%。 全年新增就业人数1.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5%。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81.8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14.2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05.1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63.1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95.1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68.0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1.0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37.5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6.0万人。 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6.1万户、9.2万人,累计发放低保保障金4.2亿元。发放临时救助金319.1万元,救助困难家庭2337人次。持续完善全市养老基础设施布局,全市启动了10所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维修改造,新建黑山县第四养老院。全年募集善款5185.9万元,投入款物4882.2万元,开展慈善助学、助困、医疗等慈善救助项目30项,受益1万余人。福利彩票发行额6.1亿元。 注释: 1.本公报中2019年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4.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内容为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法人单位以及个体经营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项目的投资情况,不包括农户投资。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中限额以上单位: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6.本公报中资料来源:林业数据来自市林业和草原局;水产品、农机数据来自市农业农村局;对外经济贸易数据来自市商务局;公路运输、公路营运车辆等数据来自市交通运输局;汽车保有量数据来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机场数据来自辽宁省机场集团锦州湾机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水运、港口数据来自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邮政业务数据来自市邮政管理局;市场价格、城乡居民收入等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锦州调查队;财政数据来自市财政局;金融数据来自中国人民银行锦州市中心支行;保险数据来自市保险行业协会;教育数据来自市教育局;科技数据来自市科学技术局;专利数据来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广播、体育、旅游等数据来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报纸数据来自市委宣传部;卫生数据来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供水普及率、燃气普及率数据来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数据来自市生态环境局;人口数据来自市公安局;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数据来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数据来自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数据来自市民政局;其他数据来自市统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