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高。一是坚持土地挂牌出让,进一步规范土地招拍挂出让程序,用好用活土地政策;积极开展低效用地典型案例及涉法涉诉闲置用地上报,提高土地供地率。二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完成历年来新增耕地核查。目前我县58个补充耕地开发项目已全部顺利上报,积极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划和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 生态环境日益改观。2019年,南县以开展的污染防治攻坚战暨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百日攻坚”行动为契机,加快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三仙湖水库治理、大通湖南县区域治理和黑臭水体治理”3项中、长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全县土壤环境质量安全可控;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基本达到削减要求。 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全年共破获刑事案件407起,查处治安案件1523起,成功破获5.29电信网络诈骗案、沱江恶势力团伙案等案件,群众满意度和安全感持续提升。“一村一辅警”勤务模式全面覆盖。综治一体化平台基本建成。“七五”普法持续实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强化底线思维,全力化解信访突出矛盾。认真做好县长信箱和市、县长热线办理工作,群众呼声得到及时回应。全县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的安全生产经营性事故。 社会组织体系稳定。年末全县共有11个镇、1个乡、34个社区和居民委员会、132个村民委员会。 注: 1、本公报数字主要是年快报数或初步统计数,最终数据以统计年鉴为准。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GDP)、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为现价,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固定资产投资包括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投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投资。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 5、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和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餐饮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