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拥有各类卫生机构535个,其中医院29个(二级医院4个、一级医院25个、专科医院17个)、卫生院(分院)43个、疾控中心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个、村卫生室(合并后)392个,专业公共服务机构2个。有卫生技术人员6702人,其中执业医师1551人,执业助理医师827人,注册护士3672人,其他专业技术人员166人。医院、卫生院实有床位5663张。 十一、城市建设、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市自来水用水户数达12.59万户;供水总量达3164万吨;供天然气总量800万立方米;城镇污水处理量达2993万吨。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优良以上空气质量达标率87.7%;Ⅲ类或优于Ⅲ类地表水质达标率100%。 全市共发生2起生产安全事故,死亡2人,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1起)增加1起、直接经济(100万元)损失增加50万元。煤矿、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水上交通、农业机械、消防、卫生、特种设备等行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市年末户籍总人口141.78万人,常住总人口111.13万人。其中,男性75.11万人,女性为66.67万人;农村人口52.58万人,城镇人口58.55万人;城镇化率达52.69%。全年出生人口1.53万人,出生率10.14‰;死亡率4.57‰;人口自然增长率5.57‰;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4.92。 全市人均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29471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124元,增长8.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159元,增长8.8%。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019元。 全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数为2.57人,企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人数5.3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2.14人(含退休),发放人数20.98人,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8.17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05.02万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均保障5750人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均保障27041人。 注: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公报中各项指标增速无特殊注明均是指2019年与2018年同比结果。 3、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的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4、本公报中财政数据来自市财政局;物价、城乡居民收入和支出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耒阳调查队;招商引资数据来自市商务和粮食局;农村专业合作社及土地流转数据来自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数据来自市农机局;电信业务量、移动电话用户数、固定电话用户数、互联网宽带用户数来自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网络有限公司;邮政业务量来自市邮政管理局;机动车保有量来自市交警大队;存贷款数据来自中国人民银行耒阳支行;保险业数据来自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教育数据来自市教育局;科技来自市科工信局;专利数据来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旅游、文化、广播、体育数据来自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卫生、计生人口数据来自市卫健局;城镇新增就业、社会保险数据来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数据来自市医保局;城乡低保数据来自市民政局;治理水土流失、农村饮水安全数据来自市水利局;自来水、燃气用户、污水和垃圾处理数据来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空气和地表水质量数据来自市生态环境局;安全生产数据来自市应急管理局;户籍人口数据来自公安局;其他数据均来自市统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