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217.99亿元,比年初增加14.64亿元。其中住户存款余额159.79亿元,增加15.49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余额29.10亿元,增加7.09亿元。年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116.62亿元,比年初增加14.76亿元。其中短期贷款余额41.73亿元,增加4.76亿元;中长期贷款余额74.89亿元,增加10.00亿元。 年末全市证券公司营业部1家;证券交易额106.35亿元,比上年增长64.8%。各类保险保费收入4.74亿元,增长11.5%;各项赔款和给付支出1.09亿元,下降16.4%。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861人,在校生2407人,毕业生1089人。普通高中招生1604人,在校生4751人,毕业生1744人。初中招生3970人,在校生11363人,毕业生3560人。普通小学招生4020人,在校生24857人,毕业生4192人。特殊教育招生52人,在校生245人,毕业生54人。幼儿园在园幼儿10232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9.7%,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97.9%。落实义务教育保障资金4038万元。发放中职国家助学金337万元,资助中职学生2093人次。落实中职免学费资金602万元,中职免学费资助中职学生4630人次。完成10所民办幼儿园转公办幼儿园。减少义务教育大班额119个。 全年申请专利167件,比上年下降11.2%,其中发明专利39件,下降15.2%。授权专利115件,下降10.9%,其中发明专利7件,下降30%。各类科技成果20项,其中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3项。签订技术合同6项,技术合同成交金额3.6亿元。年末全市共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1家,比上年末增加7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郴州市级企业研发中心5个。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73.43亿元,增长15.9%。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市共有艺术表演团体2个,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博物馆、纪念馆5个,档案馆1个。公共图书馆总藏书量15.16万册。全市有广播台1座,电视台1座,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99.79%,有线电视用户数6.9万户,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9.98%。档案馆已开放各类档案53.73万卷(件)。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3个,郴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10个。 年末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313个。其中,医院8个,乡镇卫生院23个,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个,皮肤病防治所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门诊部、社区服务站共68个,村卫生室206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卫生监督执法局1个。卫生技术人员2294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849人,注册护士1126人。卫生监督执法局卫生技术人员16人,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技术人员32人,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270人。医院床位1780张,乡镇卫生院床位275张。 年末全市共有体育场地958个。其中,体育馆1座,运动场96个,游泳池2个,各种训练房125个。开展全民健身项目14项次。25个行政村新建农民体育健身设施。 十一、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市批准建设用地22.33公顷,建设占用耕地6.13公顷,补充耕地63.32公顷。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8971公顷。全年实施省以上土地综合整治项目1个,整治土地133.01公顷。全市已发现矿种33种,已探明资源储量矿种15种。实施地质勘查项目(含续作项目)3个。 全市城市污水处理率93.65%,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4.99%。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918.05公顷,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10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达42.78%;绿化覆盖面积957.31公顷,绿化覆盖率达44.61%。全年完成造林面积6143.8公顷。年末实有封山育林面积2133.3公顷。全市森林覆盖率为76.2%。自然保护区1个,保护区面积953公顷。活立木蓄积量1490.63万立方米。监测的地表水断面中,达到或优于III类标准的比重为100%。全年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55天,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7.3%。全市单位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比上年下降9.7%。 全市未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工矿商贸企业生产事故死亡0人。交通生产经营性事故死亡0人,与去年相比减少3人。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0人,与去年相比减少3人;生产经营性水上交通事故死亡0人。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37.46万人,常住人口35.34万人,城镇化率64.91%,比上年提高1.29个百分点。人口出生率9.46‰,死亡率6.13‰,人口自然增长率3.32‰。 全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79元,比上年增长8.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065元,增长8.5%。其中,工资性收入17402元,经营净收入9014元,转移净收入7960元,财产净收入2689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689元,增长8.7%。其中,工资性收入6627元,经营净收入9048元,转移净收入5366元,财产净收入648元。 全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2338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7678元。城镇居民食品烟酒支出占全部消费支出的比重(恩格尔系数)为30.8%,农村为26.6%。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49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74.23平方米。 全市城镇新增就业5970人,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2338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145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21%。年末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6.43万人,其中参加企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4.84万人,参加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59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6.85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2.78万人,年末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271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5.78万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15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7.68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1.74万人。获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居民人数4552人,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2050万元。获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村居民人数9920人,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2974万元,比上年增长43.0%。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00元/月/人,增长16.3%;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20元/月/人,增长6.7%。农村五保户年分散给养标准5040元/人,增长13.5%。年末全市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床位298张。销售社会福利彩票5455万元,增长11.1%;筹集福彩公益金367万元,增长8.8%。直接接收社会捐赠806万元,增长11.9倍。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