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植树造林总面积20.18万亩,其中,人工荒山造林1.06万亩;人工迹地更新14.38万亩,人工促进天然更新0.71万亩,低产低效林改造 3.89万亩,林冠下造林 0.14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78.73%。商品材产量129万立方米,增长6.3%。全市城市新增建成区绿地面积70.40公顷,绿地率39.72%;新增公园绿地面积20.58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14.83平方米。 全市共有省级以上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11个,其中国家级5个;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总面积8.58万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3.7%。有风景名胜区7处,其中国家级3处、省级4处,风景名胜区总面积2.72万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的1.18 %。泰宁县、将乐县、明溪县等3个县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 全市污水处理率91.26%,其中市区达91.92%,分别比上年提高1.43个和1.81个百分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9.83%,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其中市区达100%。三明市辖区三条主要水系18个国(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水质状况为“优”。市区空气质量状况(AQI)“优、 良”天数比例为99.5%,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05,优于上年0.09个单位。市区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7.2分贝,比上年下降0.2分贝,噪声超过70分贝的路段占23.4%,与上年持平。 全市共发生森林火灾9起,受害面积157.9公顷;森林火灾受害率为0.085‰,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 全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84起、死亡 73人,其中较大生产事故3起、死亡 9人,未发生重特大事故。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0.028人,比上年下降4.1%。 注:[1]本公报所列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本公报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表1数据按2019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推算。 [4]全年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所列数据为2018年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