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末,全县各类金融机构实现各项存款余额434623万元,增长5.3%。各项贷款余额238708万元,增长9.1%。 八、教育、卫生 全县小学23所,普通中学4所,中职学校1所。 全县小学在校学生6797人,普通中学在校学生5460人,中职在校生1112人。 全县小学专任教师623人,普通中学专任教师525人。 全县有医疗卫生机构181个,医院、卫生院技术人员1023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294人。 九、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248元,比上年增长8.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848元,比上年增长10.4%。 十、人口 年末全县户籍人口11.2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06万人。其中,城镇户籍人口4.24万人,乡村户籍人口6.98万人。常住人口11.0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33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5.08万人,城镇化率45.79%,农村常住人口6.01万人。全年出生人口1229人,出生率为13.14‰;死亡人口0.38万人,死亡率为2.3‰;自然增长率为10.84‰。 十一、节能降耗和安全生产 全年规上工业综合能耗达到1559742吨标准煤,同比增长8.4%。单位GDP能耗4.6688吨标准煤/万元。 注: 1.公报中各项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茂县统计年鉴-2017》为准。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执行国家统计局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即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是指工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3.公报中物价、林业、国土、交通运输、邮政、电信、金融、旅游、招商引资、进出口、网络交易、财政、保险、教育、人才、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人口、环境、安全生产、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等数据来源于相关部门。 茂县统计局 2017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