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人口、居民收入 2018年末,全县总人口达37.9万人,在总人口中,乡村人口31.8万人,占83.9%。2018年全县人口出生率为5.68‰,死亡率为5.10‰,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58‰。 居民收入不断提高。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340元,同比增长6.4%。 注: 1.公报中的生产总值(GDP)、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2.人口数为公安局户籍统计数。 3. 市场价格为全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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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人口、居民收入 2018年末,全县总人口达37.9万人,在总人口中,乡村人口31.8万人,占83.9%。2018年全县人口出生率为5.68‰,死亡率为5.10‰,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58‰。 居民收入不断提高。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340元,同比增长6.4%。 注: 1.公报中的生产总值(GDP)、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2.人口数为公安局户籍统计数。 3. 市场价格为全市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