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105968人,比上年末减少455人,下降0.43%,城镇化率为34.5%。人口出生率9.4‰,死亡率4.2‰,人口自然增长率5.2‰。 (表2)2018年人口数及其构成 单位:人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728元,比上年增长7.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268元,比上年增长7.0%。(市调查队调查数据) 全县共有工会基层组织226个,会员人数15408人,其中,女性5670人,男性9738人。 全年实现城镇就业再就业人数2180人,比上年增长3.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0%以内。 年末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14756人。其中,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数4916人,比上年增加128人,增长2.7%;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数9840人,比上年增加171人,增长1.8%。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26959人,比上年增加4451人,增长19.8%;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78847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14233人,比上年增加1098人,增长8.4%;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64614人,比上年减少2296人,下降3.4%。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7441人,比上年增加691人,增长10.2%。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为10544人,比上年增加119人,增长1.1 %;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7962人,比上年增加124人,增长1.6 %。 全县共有各种社区服务3个。年末共有589人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占城镇户籍人口的1.6%;2264人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占乡村户籍人口的3.3%。累计向社会发放救助基金294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