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18年全旗总户数20917户,总人口62145人。其中,牧区总户数8706户,牧区人口33387人。在全旗人口中,蒙古族人口46212人,占总人口的74.36%,汉族人口15393人,占总人口的24.77%,其他少数民族人口540人,占总人口的0.87%。男性人口30662人,占总人口的49.34%;女性人口31483人,占总人口的50.66%,人口性别比为97.39:100。全旗出生人口681人,人口出生率10.96‰;死亡人口342人,人口死亡率5.5‰;人口自然增长率5.45‰。 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全旗全体居民可支配收入完成34747 元,同比增长7.3%,总量在全盟排第4位,增速第11位。全体居民收入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847元,增长7.3%。总量高于全盟平均水平548元,总量居全盟第5位,增速居全盟第8位。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340元,增长9.5%。总量高于全盟平均水平14634元。总量居全盟第1位,增速居全盟第10位。 2018年,全旗参保职工达5259人,其中,企业职工1963人、其他职工3296人;全旗离退休人员3987人,其中,企业569人、其他3418人;全年实发养老金11277万元,其中,企业 1851万元、其他人员9426万元。全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24395人。 2018年,全旗35320人次得到最低生活保障救济,累计发放低保金1478.7万元。 注: 1.本公报数为初步统计数,最终核实数据以统计年鉴为准。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与合计不等的情况。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