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有各类卫生计生机构111家。其中:二级甲等综合医院1家,二级甲等中医医院1家,市直公共卫生服务机构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乡镇卫生院12家,村卫生室52所,驻玉农垦团场职工医院4家,个体诊所28个。全市开设床位794张。共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103人,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28人,中级职称181人,初级及以下894人。执业医师245人,执业助理医师102人,执业护士435人,医护持证率为70.9%。每千人拥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59人。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市常住人口16.74万人,其中男性人口8.64万人,占总人口的51.61%;女性人口8.1万人,占总人口的48.39%;男女性别比为107:100。0-14岁人口为3.05万人,占总人口的 18.22%;15-64岁人口为12.21万人,占总人口的72.94%;65岁及65岁以上人口为1.48万人,占总人口的8.84%。人口出生率9.31‰,人口死亡率5.72‰,人口自然增长率3.59‰。全市城镇人口10.58万人,城镇化率为63.2%,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
2018年年末常住人口及其构成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439元,比上年增加2681元,增长9%;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786元,增长1%。食品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33.8%,比上年提升3.4个百分点。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021元,比上年增加1396元,增长8.9%。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819元,增长11%;食品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30%,比上年下降1.2个百分点。
城乡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分别达到36.44平方米和39.2平方米。年末在岗职工23295人,工资总额19亿元,人均工资75714元。 养老金和失业金社会化发放率均达到100%;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8.2%;全年为2.64万名城乡低保人员发放低保金6654.48万元。 年末全市从业人员10.86万人,占常住人口的64.8%。其中,城镇从业人员4.9万人,农村从业人员5.96万人。城镇新增就业人员3866人,失业人员再就业4232人,比上年减少1394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1%,比上年下降0.13个百分点。
十一、环境和安全生产 节能减排:初步核算,全市能源消费总量95.96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4.85%。全市万元生产总值能耗增长0.21%。 生态环境:全市有自然保护区3个,保护区面积22.18万公顷。新市区污水处理率94.2%,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城市绿化覆盖率37.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23.1平方米。 安全生产:全年发生各类事故128起,伤亡24人,直接经济损失249.8万元。其中:工矿安全生产事故2起,伤亡2人,直接经济损失167万元;道路交通事故14起,死亡12人,受伤10人,直接经济损失0.8万元;火灾事故112起,无伤亡,直接经济损失82万元。 注: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农业增加值、工业增加值总值均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农业总产值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全市就业人员中不包括甘肃矿区企业从业人员。 4.公报中在岗职工不包括私营企业和个体企业。 5.公报中就业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数据来源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财政数据来源于财政局;金融数据来源于金融办和人民银行玉门支行;文教、卫生、体育数据来源于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卫健局、教育局;生态环境数据来源于林业局和住建局;各类事故数据来源于公安局和应急管理局;城乡居民收支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酒泉调查队;交通运输邮政业数据来源于交通局和邮政局,不包括社会单位数据。其他数据均来自市统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