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现有医疗卫生机构180个。民营康复医院1所,妇幼保健站1个,疾控中心1个,卫生监督所1个,精神病院1个,县医院1个,中医院1个,乡镇卫生院8 个,城镇卫生服务中心1个,村卫生所146个,个体诊所 18个。全县卫生机构共有床位 369张,其中县医院床位120 张,卫生院床位149 张。卫生技术人员539 人。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据2018年人口抽样调查,年末全县常住人口为150389人,比上年末增加238人。全年全县出生人口1003人,人口出生率为6.67‰;死亡人口765人,死亡率为5.09‰;自然增长率为1.58‰。人口性别比为108.06。全年全县城镇化率46.68%。 表6 2018年人口数及其构成 单位:人
全年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182元,比上年增长8.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125元,比上年增长7%;2018年城镇20%低收入12270元,占2018年低收入比重47.1 %,增幅7.6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67元,增长12.8%;2018年农村20%低收入1607元,占2018年低收入比重37.7 %,增幅15.95 %;全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2898 元,比上年增长3.55 %。 图6 2014-201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其增长速度
图7 2014-2018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其增长速度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7699人,征收职工医保基金2180万元;城乡居民参保127466人,征收城乡居民医保基金2294万元;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5100人,征收生育基金12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66086人,征收城乡居民养老费411.02万元。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不含退休)参保5913人,征收基金2888万元。机关养老保险参保3854人,征收养老基金15970万元。失业保险参保5212人,征收失业保险费121万元。 工伤保险参保9910人,征收保费102万元。 全年发放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832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 1790万元。五保供养金435.7万元。 年末县区绿化覆盖率达到16.26%,全县建成区绿化面积 60.49万平方米。 十二、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2018年,年末耕地保有量38.5万亩,基本农田保护29.33 万亩。全年取水量399万吨。全年平均降水量453.9毫米。 2018年末全县森林面积 39827公顷。 2018年二级以上天数239天,其中一级天数31天,优良天数比例为66.5%;PM2.5均值 50微克/立方米,PM10均值94微克/立方米,全县空气质量得到了逐步改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无劣Ⅴ类水体。 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800公顷。 全县集中供热面积117万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