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662 元,比上年增长6.9%;按常住地分,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597元,比上年增长6.5%;全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962元,增长6.7%。城镇占调查总户数20%的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4686元,增长8.2%;农村占人口20%的低收入者收入4053元,增长15.2%。 2013-2017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
2013-2017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
年末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为25077人,比上年增加237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为169250人,比上年增加417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为29499人,比上年增加3106人;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为12505人,比上年增加5人;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为29910人,比上年减少140人,其中农民工20108人;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为20193人,比上年增加 1人。 全年全县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3944人,发放城市低保资金1866.8万元,比上年增加100.2万元;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3658人,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206.9万元,比上年增加192.5万元;农村五保供养人员416人。 年末全县各类收养性单位床位数100张,收养人数30人。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3183万元。 九、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年初耕地保有量55.6万亩。年末全县1座中型水库蓄水总量320万立方米。 年末全县森林面积62.1万亩,森林覆盖率35.5%;全县已建成自然保护区1个,自然保护区面积10934公顷,占全县国土面积的9.4%。 全年县城区空气质量好于二级以上天数247天,比上年减少18天。其中一级天数达到16天,比上年减少19天。地表水全部达到V类水体标准。县城区PM2.5浓度均值为63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上升14.5%,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率67.7%,地表水达标率100%。 全年县城建成区新增绿化面积15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到36.76%,人均公共绿地面积4.1平方米,人均道路面积14.05平方米。 年末全县城市污水处理率65%,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全县集中供热面积245万平方米,新增供热面积187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54%,比上年提高42个百分点。 全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4‰以内,达到了国家和省要求的标准。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2.1‰,严格控制在省要求的3.8‰以下。 全年共发生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28起,死亡8人,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1048。 公报注释 : 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除注明外,所有增长或下降速度均为同上年相比较。 4.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5.节能降耗指标单独发布。 6.海关进出口计量单位由美元变为人民币。 7.“农业机械”数据统计口径调整,涉及指标增减情况与上年不可比。 8.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数据真实性的意见,进一步提高投资统计数据质量,为全国改革提供有益经验,2017年国家统计局确定山西为投资统计改革试点省份,固定资产投资额的统计方法由原来的以形象进度法为主改为以财务支出法为主,并以同样的方法对同期基数进行统计,实现投资增速的同口径比较。 9.本公报部分数据由相关部门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