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人民生活 全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8700元,增长9.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589元,占总支出64.3%,从消费支出的类别看,食品消费占30.0%,衣着消费占10.7%,居住消费占14.6%,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占7.7%,交通和通信消费占12.0%,教育文化娱乐消费占17.5%,医疗保健消费占5.1%,其他用品和服务消费占2.3%。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066元,增长10.0%,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408元,占总支出59.7%,从消费支出的类别看,食品消费占27.1%,衣着消费占4.6%,居住消费占30.1%,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占6.0%,交通和通信消费占14.8%,教育文化娱乐消费占10.9%,医疗保健消费占5.3%,其他用品和服务消费占1.2%。 九、教育 2018年,全县教职工数3641人,专任教师数3619人。其中:幼儿园教职工288人,专任教师285人。小学教职工1612人,专任教师1609人。初中教职工1107人,专任教师1105人。普通高中教职工495人,专任教师487人。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116人,专任教师111人。特殊教育教职工23人,专任教师22人。 表5 2018年教育事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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