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经我市口岸出入境的游客达2.2万人次,其中出境1.1万人次,入境1万人次。全年我市接待旅游者673.24万人次,其中接待过夜旅游者218.93万人次,不过夜旅游者454.31万人次,海外游客(含港澳台)人数70.56万人次。星级饭店2个,星级饭店客房总数344间。名胜风景区4个。 八、 金 融 财 政 和 保 险 业 2018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12亿元,增长10%。其中:增值税增长19.8%,企业所得税增长4.5%。全市镇(街)财政收入17.26亿元,增长15.2%,占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为57.3%。全部镇(街)财政收入超千万元,沙坪、雅瑶、共和、古劳、桃源、址山、鹤城、龙口8个镇(街)财政收入超亿元。 2018年年末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427.21亿元,比年初增长8.0%,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236.04亿元,比年初增长3.3%,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339.72亿元,比年初增长15.8%。 全年人寿及财产保险保费收入达95284万元,增长8.7%,其中财产保险保费收入为29574万元,增长2.6%,人寿保费保险收入65710万元,增长11.6%。 九、 科 学 技 术 2018年投入科技三项经费近1300万元,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54项、江门市级102项。全市共有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137家,全年专利申请受理量2092项,专利申请授权量1536项,其中发明89项。创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6家。 2018年新增初级专业技术资格197人,新增中级专业技术资格180人,新增高级专业技术资格134人,按个人现有最高专业技术资格统计,全市年末共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6450人,其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10952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4419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079人。 十、教育、文化、卫生、体育 2018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8亿元,增长18%。全面实施九年免费义务教育,全市义务教育补助资金7714.8万元,受惠学生5.37万人。全市共有8个镇通过了“广东省教育强镇”第二轮复评验收。市开放大学在校学生1240人,其中本科生443人,大专797人,在校教师29人。职业中学在校学生2697人。普通中学17间,在校学生23082人。小学46间,在校学生38252人。全市中小学在校学生合计64031人。全市幼儿园81间,在校学生19907人。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100%,小学毕业升学率100%。初中毕业升学率98.9%。普通高中毕业人数2393人,全市升本科、大专人数2668人,其中:本科1824人,专科844人。
全市共有广播电视站9个,电影院4个,放映场次32027次,观众达69万人次。全市有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图书馆藏书26.34万册,其中古籍308册。档案馆1个,档案藏案量6.7万卷,资料1.34万卷册,藏案量7万件。 全市有医院、卫生院16间;卫生机构床位1832张,卫生机构人员数3390人,医院、卫生院技术人员有3001人,其中:执业医师675人,执业助理医师161人,注册护士1316人,药剂人员226人,检验人员99人。全市卫生站126个,卫生站总人数155人。
全年举办各类运动会共20次,参加人员共计6.8万人次。2018年,鹤山籍运动员苏海航代表广东队参加2018年全国现代五项锦标赛获得男子接力赛第一名、混合团体接力赛第一名等佳绩。在2018年广东省第十五届运动会上,鹤山市运动员代表江门代表团共取得1金、2银、1铜,27项次四至八名的优异成绩。 十一、环保、市政、气象和安全生产 全市市政道路119.96公里,道路面积395.55万平方米。全市园林绿地面积877.42公顷。全市现有公园11个,公园面积355.44公顷。年末城区市政道路路灯17205盏,建城区面积24.22平方公里。 市供水公司综合供水能力17万吨/日,全年自来水供水总量5269.26万吨,售水量4566.11万吨,其中工业用水2615万吨。生活用水1678万吨,年末供水管道长1006公里。 全市共有污水处理厂11座,污水处理能力11.61万吨/天;城区生活污水排放量2254万吨,生活污水处理率95.1%。 全年总降雨量2075.1mm,最大日降雨量179.8mm (6月8日);年平均气温22.7℃,最高气温36.2℃(5月23日和5月31日),最低气温3.9℃(2月1日);年日照时数1697.1小时。 全市大气环境情况: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为81.9%。全市主要河流水质情况:西江干流水质达到Ⅱ类水标准,西江坡山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4.6分贝,交通干线两侧噪声平均值为66.4分贝,符合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相应标准。 年末实有公共汽车营运车数118辆,全年实有公共汽车客运量364.80万人次,年末实有在营运出租汽车30辆。 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292%;工矿商贸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56%。 十二、 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18年末常住人口51.15万人,城镇人口比重62.97%,城镇人口32.21万人。 全市公安系统登记户籍人口总户数113258户,年末户籍总人口379099人,平均每户3.35人,城镇人口175388人,乡村人口203711人。按性别分:男性为192053人,女性为187046人。按年龄分:18岁以下70701人,18-34岁92098人,35-59岁139160人,60岁以上77140人。人口变动情况:出生人口入户5514人,死亡注销人口2785人。
全年鹤山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7054元,比上年增长9.2%;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794元,比上年增长8.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611元,比上年增长8.7%。 年末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共29607人,其中机关事业4711人。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196806人,失业保险110409人,基本医疗保险职工152412人,工伤保险职工143552人,生育保险职工112882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39472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