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收入稳步增长。据城乡一体化调查数据显示,全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6904元,同比增长9.9%。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621元,同比增长9.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809元,同比增长10.2%。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新成效。新增城镇就业1312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451人。完成社保扩面1.1万人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8.7%,实现全县选缴大病联网结算,受益人数提升近7倍,平均报销比例提升至84%。出台了人才新政及配套政策,建立院士(首席科学家)工作站3个,引进国内领军专家团队2个,博士19名。做优做强职业技能培训,“药膳师”“药乡月嫂”就业质量进一步提高。深入推进“磐安无欠薪”创建行动。为1143名农民工追回欠薪1922万元,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用人单位3105家。 民政福利事业有力推进。实施乡镇行政区划和行政村规模调整。将原来的9镇10乡调整为7镇5乡2街道,将363个行政村8个社区调整为216个行政村20个社区。全力改善农村敬老院生活条件,5家公办养老机构全面实行“公建民营”,“虚拟养老院”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殡葬整治持续推进,建成20个安息堂并投入使用。 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掉涉恶团伙7个,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85人。全面开展信访维稳薄弱带专项整治,化解市级信访积案4件、县级重点信访事项15件。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4.3%和33.3%,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注释:(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 (2)人口数为公安部门统计年报数,出生人口、死亡人口、人口自然增长率为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提供的数据。 (3)公报中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 (5)固定资产投资指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和全部房地产开发投资。 (6)根据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改革,自2014年开始公布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原来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改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口径也随之改变。 (7)本公报中部分指标数据由相关单位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