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财政、金融 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19亿元,增长6.8%。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1亿元,增长17.7%,其中:税收收入1.9 亿元,增长16.9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17亿元,同比下降29.1%。 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85.94亿元,比年初增加0.12亿元,同年初相比增长0.14%。其中:住户存款63.47亿元,比年初增长14.4%。各项贷款余额39.4亿元,比年初增加2.9亿元,增长7.9%。 七、教育 教育质量稳步提升,教育事业进一步发展,2018年全县高考报名人数767人,600分以上达6人;一本上线71人,本科共计上线391人,上线率50.94%。中考实现新突破:优良生333人,较上年增加43人,优良学生占比达28.1%,创历史新高,使荥经中学高中录取分数线从2017年的359分,提高到2018年的416分,提高了57分。荥经县教育局和荥经中学同时获得2018年高考良好奖。全面落实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政策。一是减免学前教育保教费6872人次,减免金额212.78万元。二是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三免一补”政策,为13449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教科书和作业本费,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1573人次,发放金额95.81万元。三是减免普通高中1531人次学费,减免金额52.05万元;发放普通高中1190人次国家助学金119万元。四是减免中职学生学费444人,发放助学金296人。五是生源地助学贷款做到“应贷尽贷”,共发放贷款1204人,贷款金额831.51万元。六是资助新入学家庭困难大学生14人、1万元。七是为142人次建档立卡中高职大学学生发放特别资助金20.75万元。八是发放建档立卡学生教育救助金1739人次、156.76万元。年末全县中小学校总数32所,在校学生15928人,其中:小学25所,在校学生7729人,普通中学6所,在校学生7520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1所,在校学生679人。全县在校专任教师1129人,其中:小学599人,普通中学484人。2018年全县小学生学龄人口入学率100%。 八、文化、卫生、体育和科学技术 年末拥有文化馆1个,博物馆1个,体育场1个,体育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公共图书馆图书总藏量9.6万册。 医疗卫生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县人民医院顺利通过二级甲等综合医院评审,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全县乡村医生配备率达100%。年末全县拥有医疗卫生机构187个,床位827张,各类卫生技术人员931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401人。 全年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各项事业持续推进,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得到强化。 九、人口 据2018年公安户籍报表显示:年末户籍总人口146498人,其中城镇人口59055人,乡村人口87443人,全年出生人口1352人,死亡人口2039人。 年末常住人口15.0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44.2%,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 十、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城镇居民收入稳步增加,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780元,增长8.1%,其中:工资性收入16721元,增长4.1%。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1023元,增长7.1%。其中,食品烟酒支出增长9.9%,居住支出增长2.2%,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增长8.5%,交通通信支出增长4.1%,医疗保健支出增长3.9%。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908元,增长9.1%。其中:工资性收入7327元,增长2.6%。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1222元,增长6%,其中:食品烟酒支出增长5.3%,居住支出下降5.1%,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增长16%,交通通信支出增长6.5%,医疗保健支出增长18.6%,衣着支出增长8.1%。 全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20975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收6005万元,补充医疗征收481万元,公务员医保征收50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17095人,其中财政代缴9161人(建档立卡6634人、民政代缴2527人),参保率达98%,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221万元,政府代缴2万元。 年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5367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4882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6254人。截至2018年底,全年城市低保累计保障2677人次,发放资金99.35万元;农村低保累计保障29568人次,发放资金892.91万元。全县共有城乡特困人员359人,实现愿意集中供养的城乡特困人员全部集中供养,截至目前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特困人员99人。由民政资金全额资助城乡特困人员、孤儿、城乡低保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助人员1480人,30.43万元;对城市三无、农村五保、孤儿实行全额医疗救助,对低保对象按70%的标准进行救助,重大疾病困难群众按50%的标准进行救助。1-12月累计救助1444人次,共计发放救助资金434.19万元。 注: 1.公报中各项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2018年荥经统计年鉴》为准。 2.公报中生产总值及增加值指标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