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资源、环境保护和应急管理 全年水资源总量14.24亿立方米。年末工程蓄水总量7050万立方米,总用水量10142万立方米。全年降水量1265.40毫米,日照时数1672.70小时,平均气温16.4℃。 全年完成造林面积4333公顷,年末森林覆盖率达到70%。境内有光雾山和大小兰沟两个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面积29377公顷。 全年安排用于污染治理、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等环保专项资金372万元。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率97.0%。城市污水处理率和垃圾处理率达100%。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553.64吨,同比减少 52.7%。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10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100%。单位GDP能耗为0.5478吨标准煤/万元,同比下降2.1%,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为1.0952吨标准煤/万元,同比下降1.6%。 全年发生简易交通事故2786起,伤亡交通事故36起,死亡17人,受伤88人;发生火灾事故105起,比上年减少70起,死亡1人,受伤1人,直接财产损失31.02万元。全年发生各类生产伤亡事故5起,比上年减少1起,死亡5人,受伤6人。 注: 1.公报中各项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南江统计年鉴-2018》为准,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执行国家统计局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即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是指工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3.公报中林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交通运输、邮政、电信、金融、旅游、财政、保险、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等数据来源于相关部门统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