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0:2018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构成
全年用电量79213.28万千瓦时,其中工业用电量40102.54万千瓦时,居民生活用电量24031.96万千瓦时。 当年城镇登记失业人数109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4.0%。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员7709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25.09万人;劳务收入实现49.68亿元,同比增长10.50%。 年末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45557人,其中,参保在职职工72423人。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数29.24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33354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573009人。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14164人。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35598人。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15727人。 全县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5.9亿元,其中,当年归集2.91亿元。累计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7.8亿元,其中,当年提取使用1.81亿元。 全县辖21个镇,6个乡;全县社区居民委员会51个,村民委员会296个。全县各种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29个,实有床位2350张。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9666人,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均月补差270.92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3422人,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均月定量补助155.92元。农村五保户供养人数6854人,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率24.68%。全年结婚登记3717对,离婚登记2016对。 注: 1、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项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全县地区生产总值(GDP)、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执行国家统计局新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即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是指工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3、农业相关数据采用自贡市统计局核定的数据; 4、农业机械总动力不包括农用车; 5、已婚育龄妇女数据统计时段为2017年10月1日--2018年9月30日; 6、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医院、卫生院、村卫生室、诊所、医务室卫生所、疾控中心以及执法大队等; 7、 环保数据为环保部门快年报数据; 8、人口数据为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2月20日数据; 9、用电量包括国网四川荣县供电有限公司和国网四川荣县供电分公司数据; 10、资料来源:本公报中林业、自然保护区数据来自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自来水普及率、水资源量、总蓄水量数据来自县水务局;灌溉面积、农业机械总动力数据来自县农业农村局;出口数据来自县商务局;公里路程、通车里程、公交车、出租车数据来自县交通运输局;机动车辆、汽车拥有量、交通事故数据来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邮电、电话、互联网数据来自市统计局收集数据;财政数据来自县财政局;金融数据来自人行荣县支行;体育、教育数据来自县教育体育局;技术人员、城镇登记失业、劳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数据来自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县医保局;招商引资数据来自县投资促进局;科技项目数据来自县科技经信局;风景名胜区、星级饭店、旅游、文化、来自县文广旅游局;环境数据来自县环保局;气候数据来自县气象局;人口数据来自县公安局;各类案件数据来自县法院;安全生产数据来自县应急管理局;卫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数据、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来自县卫生健康局;用电量来自国网省电力县供电分公司;公积金数据来自县公积金中心;镇、乡、村、居委会、村居小组、社会福利、低保和五保救济、婚姻登记数据来自县民政局;其他数据来自县统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