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事业:年末拥有公交营运线路2条,公交营运车辆23台,大小出租车134辆。全年全县用电量15.62亿千瓦时,其中城镇居民生活用电1.16亿千瓦时,乡村居民生活用电3.82亿千瓦时。城区供水综合生产能力4.5万立方米/日,城区全年供水总量1339.93万立方米,城区燃气普及率97.67%。年末县城园林绿地面积752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8.17%。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98.34%。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0%。 十二、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城乡居民生活:2018年,全县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407元,比上年增加1452元,同比增长7.3%。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414元,比上年增加1652元,同比增长5.2%;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14219元,同比增长13.3%;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719元,比上年增加1016元,同比增长8.0%;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10442元,同比下降4.9%。
社会保障:全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62391人,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41588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5317人。全县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734家,企业职工参保人数28503人。参加社会统筹的离退休人数26814人。领取养老金年末人数177471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182106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21207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135127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100.0%。全县社会福利设施233个,床位5268张,收养人数2943人。全县年内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637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0007人。农村社会救济人数24798人。 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增加值、工业增加值、农业产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全部法人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批发企业和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零售企业。 4.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统计口径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及全部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 5.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总项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6.资料来源:本公报中户籍总人口数据来自横县公安局;出生人口、死亡人口来自横县卫生健康局;财政数据来自横县财政局;进出口数据来自横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数据来自横县投资促进局;金融数据来自中国人民银行横县支行;旅游、文化、体育数据来自横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旅客、货物运输量数据来自横县交通运输局;物价、保险、邮政业务数据来自南宁市统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