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市万元生产总值能耗0.517吨标准煤,下降3.9%。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18年度全市总户数343773户,户籍总人口1292822人(男688078人,女604744人)。其中城镇人口541051人,乡村人口751771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例41.85%,乡村人口占总人口比例58.15%。总人口中0至17周岁为344288人,占总人口26.63%;18周岁至34周岁为372426人,占总人口28.81%;35周岁至59周岁为398462人,占总人口30.82%;60周岁以上177646人,占总人口的13.74%。 2018年度全市出生人口20845人(男10777人,女10068人,出生性别比107:100),出生率16.14‰;死亡人口6962人,死亡率5.39‰;市外迁入人口6461人,迁出市外人口5800人,人口机械增长数661人,人口机械增长率0.51‰。 2018年末,全市常住人口98.41万人,其中城镇32.78万人,城镇化率33.31%。 2018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2821元,增长9.5%。全市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764元,增长7.7%。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107元,增长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734元,增长7.1%。 2018年,全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1.27万人(含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减少2.76%;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6.21万人,增长1.31%;参加失业保险4.1万人,增长17.5%;参加工伤保险4.82万人,增长66%;领取养老金人数1.79万人,减少1.1%;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48.76万人,增长1.03%;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07.87万人,减少0.51 %。 说明:本公报中2018年数据为年快报数据,最终数据以《2019年罗定统计年鉴》公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