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29天,比上年增加10天,空气质量达到及好于二级的比例为95.6%。可吸入细颗粒物(PM2.5)浓度年均值29微克/立方米,比上年改善17.1%;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年均值50微克/立方米,比上年改善19.4%。 十五、地区人口 根据户籍人口统计,年末总人口234.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07.2万人。总人口中,男性人口116.9万人,女性人口117.2万人;男女人口比例99.7:100。全年迁入人口0.88万人,迁出人口1.49万人,人口出生率6.27‰,死亡率8.33‰,人口自然增长率-2.06‰。 根据1‰人口抽样调查推算,年末常住人口238.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58万人,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66.34%;乡村人口80.2万人,占33.66%。 注 释 [1] 本公报部分数据为部门快报数,部门年报数据公布后,以年报数为准。 [2]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规定,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3] 全市粮食总产量是乡镇上报数。农林牧渔业数据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修订后数据。 [4] 年末互联网用户不包括有线电视公司用户。 [5] 支出失业保险基金中含还贷付息。 [6] 在职参保人数指社会从业人员。 [7] 非农业人口自2015年起更名为城镇人口。 [8] 特快专递件数、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数统计口径有调整。 [9] 资料来源:本公报中农作物播种总面积、粮食产量等数据来自辽宁省统计局丹东市调查队;林业数据来自市林业和草原局;水产品数据、猪牛羊禽肉产量、禽蛋产量、牛奶产量、农业机械总动力等数据来自市农业农村局;外贸进出口、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三资企业等数据来自市商务局;引进内资项目到位资金数据来自市经济合作发展服务中心;公路运输、水运、港口等数据来自市交通运输局;民航数据来自丹东机场;铁路数据来自铁路丹东站;私人汽车保有量数据来自市交警支队;邮政业务数据、电信业务数据来自省反馈;税收收入来自市税务局;财政数据来自市财政局;金融数据来自市金融发展局、中国人民银行丹东支行;保险数据来自市保险协会;专利数据、科技成果数据来自市科学技术局;教育数据来自市教育局;旅游数据、文化馆、艺术馆、公共图书馆、体育、广播、电视数据来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卫生数据来自市卫生健康委;物价、城市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丹东调查队;城镇登记失业率、城镇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数据来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数据来自市医疗保障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数、社会福利等数据来自市民政局;城市公共汽车营运车辆、营运线路等数据来自市公交公司;城市供水情况来自市水务局、供气及绿化状况等数据来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数据来自市生态环境局;地区户籍人口数据来自市公安局;其他数据均来自市统计局。 2019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