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条件进一步得到改善。2018年末,全县共有卫生机构18个(不含村卫生室、诊所、医务室等),其中医院、卫生院13个,医院、卫生院共有床位566张,全县医院、卫生院共有专业卫生技术人员710人,执业医师、助理医师312人,注册护士316人。城镇职工公费医疗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医疗三险)改革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完善。 十、人口和人民生活 人口增长持续保持稳定。2018年全县户籍人口17.5万人,全县人口出生率9.5‰,人口死亡率5‰,人口自然增长率4.6‰。 全年全县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095元,同比增长9.8%,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429元,增长8.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243元,增长10.2%。 社会福利事业继续发展。2018年末,全县共有城乡社会养老服务机构13个,拥有床位1726张。抚恤、补助优抚对象1107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490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3929人;其他社会定期救济对象229人,全年对城乡困难群体实行临时救助174人次。 社会保障事业稳步推进。2018年末,全县共有37651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93314人参加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23575人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11063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12587人参加城镇职工失业保险;有133583人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 注:国内生产总值及各产业增加值按当年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省统计局核定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