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18年末,全县共有114955户,总人口299490人,其中,男性160475人,占总人口53.6%;女性139015人,占总人口的46.4%。全县城镇人口78739人,乡村人口220751人。2018年末,全县常住人口16.39万人,城镇化率为40.6%。出生率为11.48‰;死亡率7.03‰;自然增长率为4.46‰。 2018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198元,同比增长8.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713元,增长9.4%。 2018年,精准退出贫困村63个,减少贫困人口7364户、22472人。 2018年,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人数8299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34530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6757人,其中,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3298人,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3459人,参加农村新农合医疗保险人数249426人。基本社会保障覆盖率达99.6%。 注释: 1、本公报中增加值为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均按可比价格计算。 2、总户数、总人口为公安年报数。 3、常住人口、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为市统计局评估结果。 4、本公报中林业、渔业、交通运输、邮政、电信、金融、财政、保险、教育、文化、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精准脱贫、人口等数据来源于相关部门。 5、本公报中农业数据为第三次普查衔接数据。 6、本公报部分指标为初步统计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