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居民收入】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1523元,增长9.9%,其中工资性收入2188元,增长11.2%;经营净收入5245元,增长10.6%;转移净收入3999元,增长8.3%。财产净收入92元,增长19.1%。人均消费支出9777元,增长12.5%。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50.05%。 【劳动就业】年末,城镇新增就业553人,189名城镇失业人员和就业难人员实现再就业,开发公益性岗位210个。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8个,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6人,创业带动就业5人。开展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536人,劳务品牌培训27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7%以内。 【社会保障】年末,全县参加养老保险29701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5749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3952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43239人,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4619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38620人。参加失业保险2338人,参加工伤保险4119人,参加生育保险844人,农民工高风险参保人数1402人。年末全县共有767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17251人享受农村居民民最低生活保障,1366人享受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全县共有农村敬老院6所,养老服务设施开放的床位数735张。 注释: < >公报中部分数据为快年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壤塘县领导干部经济工作手册—2018》为准。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及农业总产值指标绝 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从2014年第四季度开始,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执行国家统计局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即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是指工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3.公报中农业机械化、交通运输、邮政、电信、金融、旅游、财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社会保障数据来源于县级相关部门。 |